來源:周道客戶端
2020-12-09
周口日報·周道客戶端記者 劉偉 通訊員 楊鐵峰
為全面加強執法隊伍建設,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,鍛造交通執法“鐵軍”,為行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,周口市交通運輸局執法處嚴格執行“八不準、六嚴禁、四必究”工作要求,并向社會公布。
嚴格執行“八不準”,塑造良好綜合行政執法形象 。(一)不準酒后上崗執法。工作期間不得飲酒,上崗前飲酒的,不得上崗。(二)不準未著執法服裝或未持執法證件上崗執法。所有執法人員包括帶班領導上崗執法時必須做到著裝嚴整、持證上崗,不得著便裝或未攜帶執法證件上崗執法。(三)不準對當事人有不文明言行。開展執法工作時,不得使用羞辱性、訓斥性、威脅性語言,不得刁難、粗暴對待執法對象,不得侵害執法對象人格尊嚴,或做出其他有損執法人員形象的行為,做到言行規范、文明執法。(四)不準未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上崗執法。開展執法工作時,必須規范佩戴和使用執法記錄儀對執法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,連續、完整、真實地記錄執法過程,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,不得停止或間斷。(五)不準超越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實施處罰。嚴格按照法定職責和法定權限開展執法工作,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,不得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執法范圍越權執法。(六)不準只罰款不消除違法狀態。對執法過程中查獲的違法違規車輛,必須監督其消除違法行為后,方可按照有關規定放行,不得未消除違法狀態放行違法違規車輛。(七)不準現場處罰超限超載違法行為。對所有現場查獲的超限超載違法貨車,必須引導至公路超限檢測站(點)稱重卸貨后,按規定進行處罰,不得在站(點)外處罰。(八)不準強行追緝逃逸車輛。遇有駕車闖崗逃避執法檢查的,可采取通知前方超限檢測站(點)或組織執法人員在前方進行截查,或記下車牌號事后追究法律責任等方式予以處理,除可能對公路設施安全有嚴重威脅以外,不得強行追緝。
落實“六嚴禁”,筑牢綜合行政執法紀律。(一)嚴禁無執法資格人員執法。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,不得以執法人員身份執行行政處罰、行政強制或單獨開展執法工作。(二)嚴禁治超現場執法中直接罰款。在治超現場執法中,必須嚴格執行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機構負責稱重并監督消除違法狀態、公安交警負責處罰記分的治超聯合執法規定,對執法過程中查獲的違法超限超載車輛,統一移交或通知公安交警實施處罰和記分,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不得罰款。(三)嚴禁使用闖崗抓拍系統實施處罰。超限檢測站必須按規定安裝闖崗抓拍設備并接入公安稽查布控系統,交通運輸執法機構不得以違反禁令標志等理由對貨車實施處罰。(四)嚴禁勾結“黃牛”。執法人員不得與社會人員、車主司機私下勾結,不得泄露執法行動計劃,不得選擇性執法,不得收受執法對象錢物、接受宴請、充當違法車輛“保護傘”。(五)嚴禁違規收費。必須嚴格執行法律法規有關收費規定,不得違規收取或指使他人違規收取收取停車費、保管費、衛生費、過磅費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、非當事人義務的費用。(六)嚴禁超期扣留違法車輛。必須嚴格遵守行政強制期限規定,對查獲的各種違法車輛,必須及時作出處罰決定,按規定消除違法狀態,不得超期扣留違法車輛。
全面執行“四必究”,純潔綜合行政執法隊伍。(一)凡違反“八不準”“六嚴禁”任何一項規定的,追究當事人責任。違反“八不準”規定的,一律停崗,由所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對當事人封閉培訓7天,并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,封閉培訓必須有視頻資料和文字記錄可供查證,否則視為無效。違反“六嚴禁”規定的,一律清出執法隊伍,并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、吊銷執法證件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。(二)凡違反“八不準”“六嚴禁”任何一項規定的,追究站(隊)長領導責任,由所屬交通運輸執法機構派出調查組,全面調查站(隊)執法情況,并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,直至撤銷站(隊)長職務,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,并寫出專題整改報告上報上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,上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派駐工作組檢查核實。(三)凡違反“八不準”“六嚴禁”規定問題3人次以上的,追究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負責人領導責任,由所屬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派出聯合調查組,全面調查綜合行政機構執法情況,并依法依規給予紀律處分,責令開展全員教育整頓,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負責人在上級執法工作會議上作檢查,取消其當年和下一年度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、分管負責人所有評先資格,同時寫出專題報告上報省廳,省廳將派駐工作組檢查核實。(四)凡出現違反“八不準”“六嚴禁”規定,問題嚴重或影響惡劣,嚴重影響和敗壞交通行業形象的,追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任,在全省通報批評,并通報給當地黨委政府,約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主要領導,取消其當年和下一年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、主要領導、分管領導所有評先資格,會同財政部門調減其省補執法工作經費。
執法處將督促落實“八不準、六嚴禁、四必究”要求,定期分析研判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形勢,實行紀檢監察聯動,強化執紀問責。
[責任編輯:劉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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