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紅網
2021-05-18
文/嚴奇
近日,一條“盲人運動員乘坐航班被拒絕登機”的新聞引發熱議。盲人運動員李先生在網上發布短視頻稱,其在浙江溫州準備乘坐東方航空公司的航班時,被告知不能登機。東航客服回應稱,特殊人員需要提前4小時申請特護服務。(《北京青年報》5月14日)
相關短視頻發布后,立馬引得人們議論紛紛,有人說,管理措施不人性化;有人說,工作人員不懂變通;還有人直言,東航歧視盲人等等。不可否認,盲人群體是相對弱勢的一方,引發爭議后,旁觀者往往會選擇同情弱勢群體。只不過,道德評判應當建立在合乎規則的基礎之上,“人性化”不是壓制規定的理由。
實際上,有記者登錄東航App訂票頁面時看到,其《特殊旅客服務條款》中《視聽覺、語言障礙類旅客服務須知》中明確表示殘疾人需要提前申請無障礙服務。且關于協助殘疾人的必要事項,《殘疾人航空運輸管理辦法》也做出了說明,未申請特護服務被拒絕登機不是工作人員和航空公司的任性行為,而是在“保護殘疾人”大前提下的硬性規定。
并且,特護服務也不是想來就來、說有就有的。航空運輸方式與環境相對獨立、封閉、危險,需要提前調撥資源提供服務。相較于新加坡航空、法國航空等國際航空公司要求提前48小時聯系的規定,東航要求提前4小時申請并不算嚴苛。旁觀者不能拿地面上簡單、快捷的運輸條件,想當然地指責航空公司。
不過,既然提供航空服務,航空公司就有幫助殘疾人的責任與義務,但這種責任與義務也應當在規定之下承擔。即便當事人自愿承擔風險,也不能要求航空公司因一人,使得整趟航班的其他乘客陪同承擔風險。倘若出現意外,缺少對應協助人員和協助工具,難免影響其他乘客乘坐體驗以及生命安全。提前申請特護服務,留足準備時間,既是方便自己,也是方便航空公司提前準備。
前段時間,一抑郁癥患者因“情緒激動”,被春秋航空一航班拒絕登機的新聞也引發了輿論的關注。其中,亦有不少網友無視規定,空談“人性化”。忽視特殊人群的特殊需求,只從道德層面支持殘疾人,卻忘記了他們真正需要的特殊服務,這反而是沒能切身關心殘障人士的體現,是一種對遵守規定的航空公司的“道德綁架”。
既然有針對殘疾人制定的好規定、好方法,在沒有極特殊情況的背景下,就應當優先依照規定辦事。隨意打破規則搞變通,不是對殘疾人負責的表現。同時,也希望航空公司在服務上還更進一步,加大相關規定的宣傳力度,讓“依規出行”切實幫助特殊人群。
[責任編輯:趙文琪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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