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30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3個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提出按照“一般病在市縣解決,日常疾病在基層解決”的要求,以基礎薄弱地區為重點,綜合考慮城鄉融合發展、人口結構變化、群眾健康需求等因素,因地制宜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建設。
《指導意見》的總體要求提出,到2027年,鄉鎮、街道建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覆蓋,行政村和社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,力爭居民15分鐘可達最近的醫療服務點,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。
在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建設方面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,原則上,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;一個行政村設置一所村衛生室;在每個街道辦好一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;根據實際需要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。加快推進縣域內醫學檢驗、醫學影像、心電診斷、病理診斷、消毒供應等資源共享中心建設,實現基層檢查、上級診斷、結果互認。擴大基層常見病和慢性病用藥種類,推動縣域醫共體用藥目錄統一,保障用藥銜接。
《指導意見》強調,要充分考慮不同地區的差異,防止“一刀切”,防止出現服務“空白點”,也要避免資源閑置浪費,讓廣大居民能夠就近就便獲得安全有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。
(據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)